“类个人破产” 怎么“破”

“类个人破产” 怎么“破”

“类个人破产程序”是什么程序?

“类个人破产程序”是“与个人破产制度功能相当程序”的通俗说法,是指在民事执行程序中,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依照有关财产调查、参与分配、执行和解、失信惩戒等法律规定,参照企业破产法相关原则和精神,促成债权人与债务人达成和解并同意对其免责,在免责考察期届满后终结执行,以促进确无履行能力的诚信债务个人重新恢复正常生产、生活能力的一项程序。

为何要实行“类个人破产”?

在市场经济中,创业者可能会因种种原因创业失败,或为企业债务做了担保,导致他们以个人名义承担了难以负担的债务,无法从市场退出并重生,经营风险也由此从企业转嫁到个人或家庭,这无疑给创业者带上了沉重枷锁。

为帮助市场主体回归重生,解除他们身上因“诚信而不幸”的枷锁,扬州法院积极争取和推进“与个人破产制度功能相当试点”,推动创业者重回市场,让市场主体在遇到创业“瓶颈”时更有底气,努力为扬州创新创业引来源头活水,为扬州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扬州法院的

“类个人破产试点”制度创新

2022年3月,江苏高院下发了《在扬州全市法院开展“与个人破产制度功能相当试点”工作的通知》后,扬州法院本着积极、稳妥、有序推进试点原则,针对 “无产可破”带来的管理人履职低效困境,通过府院联动机制出台了《关于建立公职管理制度》会议纪要,为全省推进类个人破产试点提供了制度创新和参考,被省法院评为“试点制度创新项目”。

公职管理人,即是由具有公职律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等专业资格的机关干部经过依法选聘程序,入册为类个人破产事务中的个人管理人。他们不以收取报酬为主要目的,又能以个人的机关工作经验和专业职能技术来推动类个人破产中的矛盾化解,促进债权人债务达成和解,为债务人重新创业创造机会。

公职管理人如何履职

为推进公职管理人制度进一步落实,确保公职管理人在类个人破产案件中发挥应有的作用,10月29日,扬州中院举办扬州市公职管理人暨执行业务培训会,围绕公职管理人职能定位、类个人破产业务、公职管理人履职指引、廉政教育等内容进行了培训交流,并举行了公职管理人聘书颁发仪式。

扬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澎出席开班仪式。市中院党组成员、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冯佑红,市发改委法规处处长胡新林分别围绕“守牢底线依法履职”“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进行了授课。市中院执行局负责人宋晓波、副局长秦集成分别就“执转破”简化审理程序、公职管理人履职指引开展了专业培训。帮助公职管理人尽快进入角色,规范履职,确保扬州类个人破产审判工作高效推进。

全市两级法院分管执行工作院领导、执行局全体负责人、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参加了线上视频培训。

会后,公职管理人表示从培训会中学习到了许多实际可行的业务知识,将认真学习《工作指引》,不负重托,为打造扬州“好地方事好办”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力量。

原标题:《“类个人破产” 怎么“破”》

阅读原文

🖌️ 相关文章

夏普电视怎么样?用户体验如何?
365bet体育在线15

夏普电视怎么样?用户体验如何?

📅 07-06 👁️ 9612
[讨论]大家有没有什么纯净的PE推荐下?
365bet代理

[讨论]大家有没有什么纯净的PE推荐下?

📅 06-28 👁️ 7024
2006德国世界杯1/4决赛 巴西VS法国 全场
365bet体育在线15

2006德国世界杯1/4决赛 巴西VS法国 全场

📅 07-01 👁️ 3931